一、项目编号:ZJHY20240927
二、项目名称:富阳区环山乡北部区域农田历史遗留污染源头治理项目
三、采购日期:2024-12-30
四、相关当事人
投诉人:江苏大地益源环境修复有限公司、浙江宝厦建设有限公司(联合体)
地址:南京市六合区程桥街道编钟路
被投诉人1:杭州市富阳区环山乡人民政府
地址:杭州市富阳区环二村环龙路1号
被投诉人2:浙江恒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
地址: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公望街
相关供应商:浙江环科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、中节能大地(杭州)环境修复有限公司、浙江中回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(联合体)
地址: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联创街
五、基本情况
富阳区环山乡北部区域农田历史遗留污染源头治理项目2024年11月27日发布公开招标公告,12月27日开标,同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,12月30日发布合同公告。投诉人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质疑答复不满,投诉材料经补正后,于2025年2月11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。投诉事项1: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针对“质疑事项1”的答复仍未执行招标文件要求。投诉事项2:采购人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第五十四条规定与浙江环科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,中节能大地(杭州)环境修复有限公司,浙江中回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本项目合同。
六、处理依据及结果
本机关经审查:投诉事项1、2成立,但不影响采购结果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五十六条、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94号)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,本机关决定:继续开展采购活动。
如对本决定不服,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,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七、其他补充事宜
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局
2025年03月25日